西宁市可以销售烟花爆竹吗?
导语 本市市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市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辖区内限制或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确需对限制或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进行调整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取得烟花爆竹批发或零售许可证,并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当实行专店销售,并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烟花爆竹零售点应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由应急管理部门确定。
(信息来自西宁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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