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市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导语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海西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西人社局〔2023〕227号)《关于印发开发市级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格政办发〔2024〕1号),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格尔木市户籍或持有《格尔木市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7.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

  8.驻军部队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9.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10.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不包含省级公岗退岗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格尔木市江源中路70号就业局南50米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

  联系电话:0979—8418629

  四、岗位工资及待遇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待遇补助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州社区工作经费及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的实施意见》(西办字[2023]227号)的相关标准执行。每名社区公益性岗位每月发放3550.8元补助,其中包括需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另外,取得初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每月补助200元,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每月补助30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每月补助500元。

  (二)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和应急管理公益性岗位待遇补助按照省级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每名公岗每月发放3380元,其中包括需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五、报名所需资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电子版《就业创业证》打印件。(一式一份)

  3. 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4. 申请人就业援助对象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 申请人个人简历。(一式一份)

  6. 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一式一份)

  六、其他

  1.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不得设置重要岗位和涉密岗位;

  2.市级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到期离岗后,仍然就业困难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可重新按程序进行招聘安置,重新招聘安置后工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市级公岗上岗满6年后不得再次申报省级公岗;

  4.市级公益性岗位经用人单位录用上岗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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