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导语 采取先审批后过户方式的,提供原不动产产权证书,待签订借款合同时再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申请材料见正文。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一份(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和购房地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含未成年子女);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1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公租房的还需提供: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三份。
4.2 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
(1)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三份;
(2)过户后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3)增值税发票原件。(房屋交易完税日期不超过一年,以增值税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注:采取先审批后过户方式的,提供原不动产产权证书,待签订借款合同时再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西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申请入口、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