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异地购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导语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西宁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办理流程:

  1.受委托银行受理;

  2.中心复核、审批;

  3.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受委托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5.中心发放贷款;

  6.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

  7.结清贷款。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1.尚存在为他人担保行为的;

  2.个人信用报告中信贷交易行为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

  3.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连续6期(含)或累计10期(含)以上的逾期行为;

  4.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呆账、核销、止付、被强制执行等;

  5.尚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存在以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被中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诉讼或仲裁,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8.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9.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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