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导语 西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呢,生育津贴有多少呢?西宁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西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产假可延长到半年。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同时实施节育手术的,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3)产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按产假另加2天;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

  西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按天计发的,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作为每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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