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材料

导语 高层次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材料有什么?高层次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要什么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婚姻证明;

  (6)配偶无工作证明(配偶是城镇居民户口的,须由户口所在地的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随迁子女己成年,须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和就业局出具未婚证明及无工作证明);

  (7)、有稳定住所的,需提交住房证书及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省人事厅的聘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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