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外来务工人员落户要求+材料
导语 凡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满1年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允许本人在单位集体落户。
外来务工人员落户:
凡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满1年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允许本人在单位集体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附:
(1)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凭证;
(2)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3)落户于稳定住所的须提供单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书、分配或租用房屋证明或公租房租赁合同;
(4)结婚证;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成年子女须签订未婚承诺书;
(7)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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