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宁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导语 2017年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暂以2016年度缴费基数的110%为标准(5156元×110%=5672元),待2017年度西宁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更多详情请关注下文。。。
关于确定2017年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区县社保局,各城镇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请示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现将我市2017年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2017年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暂以2016年度缴费基数的110%为标准(5156元×110%=5672元),待2017年度西宁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
2017年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暂定为:
不建立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即按4.2%缴费:5672元×4.2%=238元×12个月=2856元;
建立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即按8%缴费:5672元×8%=454元×12个月=5448元。
大病救助统筹缴费:每人每年40元。
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社会保险卡和身份证,到省农业银行西宁城区的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西宁市区新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小二寸相片两张,到西宁市各区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办理新参保登记后持社会保险卡和身份证在省农业银行西宁城区的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新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小二寸相片两张,分别到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县社保局的要求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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