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宁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很多购房一族都想知道,如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实只要符合条件,携带好相应材料即可到指定网点办理。具体办理指南,详见下文介绍。

  2021西宁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1、申请条件:在本中心缴存单位缴存一年以上的新增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新缴存单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十二个月以上)、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能力、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即可申请;

  2、办理材料:

  1)商品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凭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

  2)二手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凭证

  •增值税发票

  •二手房房买卖合同

  •过户后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3)集资建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凭证

  •集资建房协议书

  4)回迁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凭证

  •回迁房协议书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图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客服热线:0971-12329或0971-5261111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即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房产、土地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6、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 → 借款人携带贷款所需资料自行选择中心各受托银行,提交银行受理初审 → 中心复审,稽核 → 受托银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 中心复核借款人的书面信息,打印《贷款发放通知书》交财务科划拨委贷资金 → 受托银行按要求发放贷款,并通知借款人 →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的下月起按期还款,本息还清后,受托银行协助办理相关抵押注销手续 → 贷款办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西宁各类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试算器及贷款办理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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