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由单位还是个人申报?附办理方式

导语 办理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三种方式,把包括自己办、单位办及请人办,具体请参见全文。

  西宁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由单位还是个人申报?

  办理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渠道:

  1、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2、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3、如果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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