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积金委托公证办理一定要本人去吗?

导语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积金委托是指委托他人办理名下公积金的相关事宜。

  西宁公积金委托公证办理一定要本人去吗?

  西宁公积金委托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可代办。

  西宁公积金委托公证办理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公积金查询情况证明;

  4、如委托他人转移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公积金转入的具体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

  5、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西宁公积金委托公证办理地点: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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