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青海西宁油价最新调整

导语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2月3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10元200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2月3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10元200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自2023年2月3日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注:1、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国ⅥA车用汽油和Ⅵ车用柴油价格。

  2、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油价】进入西宁油价查询入口,追踪最新调整通知、调整时间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