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被收回公租房的违规行为

导语 西宁公租房政策,小编特地整理了西宁公租房的相关事宜。大家收藏好哦!万一哪天真用上了呢~

  12种行为将收回公租房

  根据现有规定,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退回或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的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2.合同期满,未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

  3.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的

  4.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用途的

  5.擅自调换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

  6.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9.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经催告仍不缴纳的

  10.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向县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收入、财产、住房情况的

  11.破坏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12.公租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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