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租房的产权性质
导语 西宁公租房政策,小编特地整理了西宁公租房的相关事宜。大家收藏好哦!万一哪天真用上了呢~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性质如何?
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完全产权,完全产权等同于商品房,土地属性为出让用地,为确保申购人的居住权,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申购人取得产权后5不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交易后不得再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
二、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哪些人出售?
1.申购对象必须为具有西宁市市区户籍且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同时,在承租期间无欠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记录,以及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2.申购对象只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
3.申购对象只能申购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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