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西宁城西区军人家属要怎么办理随军落户呢,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具体办理材料请参见全文。
西宁市城西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指南
具有本省户口,符合随军条件的,允许军人配偶及其子女落户。
家属随军批复超过一年尚未落户的,需提供所在部队开具的服现役证明文件;
所需材料:
1.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2.任职命令、随军批复及家属随军报告表;
3.结婚证;
4.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母(父)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省内未成年的女士官子女,可以迁至女士官驻地落户;女士官调动或者退役至驻地以外安置的,其在原驻地落户的未成年子女应当随迁。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附:
(1)士官证;
(2)结婚证;
(3)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追踪2023年西宁落户最新变化,了解各类人员落户指南、户口相关政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