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购房个人所得税退款什么人可以领取?

导语 青海个人所得税,小编特地整理了青海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事项。大家收藏好哦!万一哪天真用上了呢~

  一、领取对象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二、纳税人什么时间内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去年发布的退税政策持续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退税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例1:纳税人小周2023年1月出售了一套住房,同年8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在政策持续期间,故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房产税】即可获的西宁购房个人所得税退款时间、办理地点、退款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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