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
导语 为促进青海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青海省2024年启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这一计划旨在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并为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11月7日开始!青海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信息一览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1.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共65名,分布如下:
海东市:4名
黄南州:1名
果洛州:6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需求详情请在公众号回复查看附件,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图源:《2024年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计划表》)
2. 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青海省户籍及青海院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青海省户籍或青海省生源;
青海省院校毕业生;
在青海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生;
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上任意一项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的体检要求。
志愿在村卫生室长期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2. 学历及专业要求
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
3. 特殊报考条件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役的,退役1年内可以报考;
参加“三支一扶”或其他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2年内可报考;
大学毕业后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2024年培训合格的。
4. 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的;
在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考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仍在有效期内的;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以下程序依次进行: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需通过“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完成信息提交、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信息,缴费后信息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10:00至11月11日17:00
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11月7日10:00至11月12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7日10:00至11月12日17:00
网上调剂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至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7日10:00至11月13日23:00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公告入口:
青海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qq.com)
五、笔试安排
1. 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内容包括:
《卫生技术人员公共知识》
《卫生技术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科满分各100分,各占总笔试成绩的50%。笔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总时长9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知识×50%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 政策加分。
2.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未达到的取消资格。
3. 成绩查询及公示
笔试成绩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青海卫生人才信息网公示。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 面试安排
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按政策优先或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3. 岗位选择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可依总成绩顺序选择具体乡镇的村医岗位。
七、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地卫生健康委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2. 考察(政审)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等,突出政治立场、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考察。考察由各地卫生健康局负责,若发现存疑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将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新聘人员需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其中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将解除合同。
九、加分政策及其他注意事项
1. 加分条件
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士兵、服务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青海六州)等符合条件者可在笔试成绩中获得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公示。
2. 户籍认定
考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青海省户籍注册。
3. 资格审查贯穿全程
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资格的考生将取消资格。
4. 其他事项
不组织招聘培训,不指定教材,请考生谨防受骗。
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
若有疑问,考生可联系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详细联系:
海东市咨询电话
海东市卫生健康委:
0972-8613919
乐都区卫生健康局:
0972-8630100
互助县卫生健康局:
0972-8326763
纪检监督电话
海东市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0972-8614050
黄南州咨询电话
黄南州卫生健康委:
0973-8721632
河南县卫生健康局:
0973-8762587
纪检监督电话
黄南州卫生健康委:
0973-8721646
果洛州咨询电话
玛沁县卫生健康局:
0975-8382639
甘德县卫生健康局:
0975-8304042
达日县卫生健康局:
0975-8313042
班玛县卫生健康局:
0975-8322157
久治县卫生健康局:
0975-8331042
玛多县卫生健康局:
0975-8345042
纪检监督电话
果洛州卫生健康委:
0975-8384892
省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
0971-8251254
技术服务电话:
0971-6233218、6264249
纪检监督电话:
0971-820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