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9号

导语 12月21日,青海省海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9号通告,明确了近期进出海东市的隔离防疫规定,具体规定请参见通告全文。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9号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加之“两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风险将大幅增加。官方通报西安疫情已发生外溢,尤其是我市与西安市人员及货物往来频繁,外防输入压力将持续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隔离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返人员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经开区、西咸新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宁波市镇海区,杭州市萧山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巴尔虎右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西安市其他地区返回人员须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上述地区根据各地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

  二、严格返回管理。省外来返海东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和测温,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以下情况人员,请主动报备: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接到外省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村(社区)、单位、现住宾馆、酒店等报备,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外出报备。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及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按照非必要不出省的要求,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确须前往的,要在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及时向单位、村(社区)报告,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须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返回的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严格风险排查。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村(社区)人员摸排频次,特别是落实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盯人责任,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及日常健康监测。教育部门、品牌产业促进局要会同属地指挥部精准掌握省外高校放假及学生返程情况、省外拉面从业人员返乡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要积极对接属地指挥部做好闭环转运、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对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督导检查,补齐短板漏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严格防控要求。农贸商超、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限流限量等措施。发热门诊要发挥“哨点”作用,所有发热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

  六、严控活动规模。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50人以上应制定防控方案;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七、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所有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均应主动接种。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3-11岁儿童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积极加强免疫接种,特别是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快递物流、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全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对个人和单位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严密防线。

  咨询电话:

  乐都区指挥部:0972-8622340

  平安区指挥部:0972-8687697

  民和县指挥部:0972-8522069

  互助县指挥部:0972-8310066

  化隆县指挥部:0972-8712395

  循化县指挥部:0972-8818093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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