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1号

导语 1月12日,黄南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第1号通告,对于全州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相关规定,具体请参见通告全文。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号

  一、严格履行主动报备。2021年12月20日(含)以来有途径河南省、陕西省涉疫地区及12月23日(含)以来途经天津市津南区、西青区、河西区、滨海新区和南开区竹华里来州返州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住宿宾馆和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防控工作。对在疫情防控中不主动报备、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人员排查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对2021年12月20日以来有天津、河南省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应排尽排,不漏一人”。汽车站和省际交通隘口要严格落实来州返州人员排查措施,落实测温验码和48小时核酸查验措施,对天津市、河南省、陕西省等涉疫地区来州返州人员实施闭环管理。社区(村)、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商超、餐馆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要加强来州返州人员登记、报备管理,规范落实管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依照州指挥部(2021年)17号通告要求,加强本单位职工(含师生)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干部职工(按干部管理权限)外出审批和返回报备管理措施。

  三、全力做好追踪管控。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指挥部3、4号通告要求,充分利用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提升区域协查“三公”专班大数据信息排查效能,开展重点人员追踪排查和管理。接到密切接触者协查通报后,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管控措施,对天津、郑州等中高风险地区来州返州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落实属地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措施。

  四、强化疫情预警监测。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集中隔离场所、零售药店、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人员健康和环境监测,及早发现疫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加强可疑患者的登记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对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和留观,对可疑病例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增强核酸快速检测能力,减少患者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五、持续坚持“人物同防”。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加强境外和涉疫地区的冷链食品或者快递、包裹等物品管控。依据“四早”原则,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从严从紧,科学精准,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充分做好应对准备。保持州、县市、乡三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始终处于运行状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完成平急转换。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常态化防控各项要求,全面做好人员、物资等各方面的准备,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疫情。一旦发生散发或聚集性疫情,严格按照《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南》要求,切实做好组织领导、核酸检测、精准管控、病例救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加强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2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隔离】获取西宁及青海各地最新隔离政策、咨询电话及全国隔离政策查询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