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0号)

导语 3月10日,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0号通告,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相关提醒。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0号)

  3月7日,兰州红古区通报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我市民和县有活动轨迹。3月9日,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筑牢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落地检”措施。所有省外来(返)海东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或抵达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所在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并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健康管理。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二、加强风险人员管控。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来(返)海东人员,按照现行政策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症状监测等措施,严防失管漏管。

  三、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严格限制市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外出的,要实行报批,并严格做好自我防护。

  四、严格社区防控管理。乡镇、村(社区)要强化辖区外出前往疫情发生地探亲,务工等返回排查管控,机关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社区小区出入口加强值守,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不举行聚集性活动。

  五、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按规定报批,严格制定防控方案和预案,原则上不邀请外省人员参加。

  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

  七、主动开展核酸检测。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码变化,做好自身健康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社区的管控措施,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若出现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在做好防范感染他人措施的情况下,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八、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仍是预防新冠病毒传播的最有效手段。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

  咨询电话:

  乐都区指挥部:0972-8622340

  平安区指挥部:0972-8687697

  民和县指挥部:0972-8522069

  互助县指挥部:0972-8310066

  化隆县指挥部:0972-8712395

  循化县指挥部:0972-8818093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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