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南州疫情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

导语 3月11日,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对于全州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相关提醒,具体请参见通告全文。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

  近期,周边多省新冠肺炎疫情呈上升态势,3月9日西宁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各级干部群众要自觉做到 “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州、非必要不赴宁”,州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确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群众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外出请示报备程序,由单位(村、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后,到各级指挥部报备。

  二、所有省外返州来州人员和省内西宁、海东等疫情风险地区返州来州人员须提前或抵达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所在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实施健康管理。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所有省内外返州来州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抵州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返州来州人员排查,按照现行政策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症状监测等措施。

  四、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按规定报批,严格制定防控方案和预案,原则上不邀请外省及省内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五、机关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社区小区出入口要加强值守,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不举行聚集性活动。

  六、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码变化,积极配合落实社区的管控措施,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代)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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