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省外滞留人员有序放行通告(9月1日)

导语 格尔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9月1日发布了省外滞留人员有序放行通告,对格尔木市省外滞留人员管理办法做出说明,详见正文。

  格尔木市省外滞留人员有序放行通告

  根据省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疫情发生地区滞留人员返程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滞留人员实际需求,格尔木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持续做好因疫情滞留格尔木市省外人员返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格尔木市关于在格滞留人员有序放行的通知要求,在坚决防止疫情外溢、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接续做好省外自驾游客返程,精准摸排登记,符合放行条件的有序放行。

  二、滞留在格的省外散客由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工作专班于9月2日起安排客运专车,每日按照具体出行人数分批次闭环转运至具备出行条件的火车站、机场。

  三、在格滞留省外人员所入住宾馆酒店近7日无阳性感染者,并在7日内完成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的自驾游客和散客,可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闭环放行;阳性感染者、密接者和次密接者、滞留在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和接受隔离管控的其他风险人员暂不返程。

  四、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摸排社会酒店滞留的散客,市文旅局负责摸排滞留在市区的自驾游客及其他游客,分类登记、摸清实情,联动卫健部门核实核酸检测报告,做好放行前置条件的审核工作,按类别有序放行。优先安排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离格。滞留游客要提前一天和所在酒店、工作专班联系,确定好火车、飞机出行方式,安排好出行时间,主动报备,按周期安排班次。联系方式以公开发布的便民服务咨询电话为准。

  五、在格滞留省外人员以酒店为单位,整批次放行。由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工作专班、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从滞留点“点对点”引导至我市客运站,分批有序放行,闭环转运至具备出行条件的火车站、机场,相关费用由承运公司参考客运收费标准收取。

  六、滞留自驾游客、散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在火车站、机场按要求出示“双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工作专班对客运提出闭环放行有关要求,确保车况良好、安全高效。

  七、滞留自驾游客、散客返程前要了解当地返程具体要求,主动报备。返回目的地后严格遵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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