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港澳台同胞和留学生落户手续

导语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我市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和留学生,允许本人在合法房产、稳定住所或其直系亲属户内落户。

  来我市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和留学生落户: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我市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和留学生,允许本人在合法房产、稳定住所或其直系亲属户内落户。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附:

  (1)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出具的《批准定居通知书》;

  (2)《华侨回国定居证》及其回国使用的护照;

  (3)不动产权证;

  (4)落户于稳定住所的须提供单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书、分配或租用房屋证明;落户于直系亲属户内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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