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标准

导语 3月29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详见全文。

  西宁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标准: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西宁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主体: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监护人)

  西宁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延伸阅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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