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工资折算怎么调整?
导语 宝子们!看过来,因国家法定节假日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也有所调整!
西宁工作折算怎么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
✅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
✅职工小时工资:收入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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