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工资折算怎么调整?

导语 宝子们!看过来,因国家法定节假日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也有所调整!

  西宁工作折算怎么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

  ✅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

  ✅职工小时工资:收入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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