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去哪里鉴定?(附机构名单)

导语 在医保报销中,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规定是不同的。对患有25种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鉴定医院进行资格鉴定和办理,这样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了。具体定点医疗机构,详见全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25家)

  1、西宁市: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红十字医院、青海省心脑血管医院、青海省中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交通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青海仁济医院、青海省康乐医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中医院、西宁市回族医院;

  2、湟中县:湟中县人民医院、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湟中县中医院;

  3、大通县:大通县人民医院、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大通县中医院;

  4、湟源县:湟源县人民医院、湟源县中医院。

  注意:精神病由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医疗鉴定,慢性乙型肝炎、耐药性结核病由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或有传染病专科的三级医疗机构负责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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