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退休人员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附办理地址)

导语 西宁退休人员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单位退休审批材料等前往受委托银行进行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高资料即可在线上办理。

  西宁退休人员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1、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青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或《退休证》原件;

  4)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青海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原件;

  5)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提取期限

  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无需提供资料,可通过“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办理。

  4、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提取情形,携带提取所需资料至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初审合格后,经办人员进行收件扫描,上传至省中心审批。

  2)省中心对受委托银行上传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批。

  3)审批通过后,省中心以直联方式支付至提取人收款账户。

  5、办理银行地址及联系方式

图片来自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6、注意事项

  1、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先合并账户再办理提取。

  2、凡符合提取条件,但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优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贷款逾期冻结,如需部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需再次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应在申请之日前按月正常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12个月以上。

  4、所购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5、对申请资料无法立即确认需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取申请人。

  6、职工购买商品房自合同签订之日3年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需撤销备案的,应提供《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申请表》,并退回该住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7、提供的申请资料应符合规定,并真实、有效、齐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西宁各类公积金提取指南、线下办理网点及线上办理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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